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曾挂字〔200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批准,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社区居委会(2008年第五批次征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人为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具体组织实施由随州市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承办,本次挂牌出让在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交易平台进行。
二、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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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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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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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号 |
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社区居委会 |
6037 |
工业 |
50 |
50 |
101.79 |
>1.0 |
≤35% |
>15% |
另有代征面积3139m2 |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以于2009年6月22日至2009年7月22日,到随州市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随州市青年路89号)有偿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向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09年7月13日至2009年7月22日17时(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资金单据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确定其竞买资格。
七、经审查符合资格的竞买人于2009年7月13日8时至2009年7月24日17时到随州市曾都区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参加竞买报价。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人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随州市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将以当时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9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二)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口头和邮寄报价。
(三)以上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所示内容为准。若有变化,将另行公告通知。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89号(随州市曾都区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联系电话:0722-3238096
联 系 人:宋毅
开户单位: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农行烈山办
账 号:780401040000537
随州市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