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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admin 发表于 2009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458

    为促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

软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市局为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工作,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梳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及编制目录。进一步梳理、确定本单位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将现行有效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依据编制

成目录。


  二、制定具体裁量标准。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

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等,进行合理细化分解,根据

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等因素,将国土资

源违法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等种类或标准,并制定出相应的行政处

罚具体适用标准。

  三、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和制度。1、完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程序;2、建

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重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3、建立违法案件会审制度;

4、建立联合办案制度;5、建立执法检查督办制度;6、建立执法监察报告备

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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